突泉企业债务:股东责任、催收要点与转让条件解析

一、企业负债时股东应承担何种责任

公司出现欠款情况,股东所承担的责任如下:
  1.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度为限度,对公司承担责任;
  1.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购的股份数量为界限,对公司承担责任;
  1. 存在出资瑕疵的股东,需在尚未缴纳的出资本息范围内,对公司债务无法清偿的部分,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。
通常情形下,依据相关法律规定,公司债务理应由公司自身承担,股东一般不会承担公司债务。这是因为股东对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,所谓有限责任,是指公司成立时,股东需按照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比例,足额缴纳出资从而获取股权。当股东全额完成出资义务后,其责任实际上已履行完毕。此后,公司债务由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外承担责任,与股东并无关联。

二、公司债务催收需关注哪些法律要点?

在公司追讨债务过程中,应当留意以下法律问题:
  1. 债权必须真实存在且具备合法效力;
  1. 注重留存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各类证据;
  1. 积极查询债务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;
  1. 严格关注诉讼时效,避免超期,同时保留好催收记录与证据,必要时可作为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;
  1. 若债务存在担保,需在担保期限内主张相关权益 。

三、公司债务能否进行转让

公司债务是可以转让的,但需满足以下条件:该债务是合法有效存续、且能够进行转让的债务;债务人与受让方就债务转让达成一致意见;并且债务人获得了债权人的同意。

因城内有一四季流水的清澈泉眼而得名。位于大兴安岭南麓的科尔沁草原。西南连科尔沁右翼中旗,北邻科尔沁右翼前旗,东接吉林省挑南市。面积4800平方公里。人口28.97万,蒙古族3.98万人,其他少数民族2.62万人。辖3个镇、11个乡。旗人民政府驻突泉镇。清光绪三十三年(公元1907年)设醴泉镇,归挑南府置理。1914年改为突泉县。1959年并入科尔沁右翼中旗。1962年析出。1969年一1979年划入吉林省白城地区。1980年归属兴安盟。西北部多山,东南部多丘陵、草原。主要河流有蚊流河、那金河、大额木特河。属半干旱大陆性气候。西、北部多雨,东南部干旱。年平均气温5.2度,年降水量388毫米,无霜期125天。土壤肥沃是兴安盟主要产粮区之一。以农为主,农林牧相结合。主农作物是玉米、谷子、水稻、小麦、马铃薯、葵花籽、大豆等。1990年粮食产量262883吨。有牲畜46.3万头(只),其中羊24.8万只。农业总产值26691.34万元。草原277万亩,林地覆盖率7.3%。也有部分野生动植物。境内有煤矿、铜矿,还有皮革、酿酒等工厂。1989年工业总产值3453万元。交通全靠公路。有至白城、洮南、乌兰洁特等市和科尔沁右翼中旗的公路干线。突泉县辖6个镇、6个乡:突泉镇、六户镇、东杜尔基镇、永安镇、水泉镇、宝石镇、溪柳乡、太东乡、学田乡、九龙乡、太平乡、太和乡;国营农场。